灵台县黄土地苹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014年春季工作计划 灵台县黄土地苹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,自2012年7月1日成立至今发展稍有规模,为了继续带领庙头及周边群众发展果产业,准备向政府借贷50万元,现对资金使用情况计划如下: 一、合作社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:李永恒,男,现年42岁,身份证号;622723197302240416, 家住什字镇庙头村庙头湾社,全家7口人,为响应灵台县牛果产业促增收政策,投资100万元,成立并注册登记了灵台县黄土地苹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,现有股东5名,社员30名,在什字镇庙头村种植优质苹果440亩,并通过套种蔬菜、瓜果、豆类等作物、销售苹果农药等,使幼园期年收入达20万元以上。 二、合作社发展计划 1、扩大种植规模:在现有440亩果园基础上再阶梯种植果园300亩,使现有果园进入衰退期时,新种植的果园进入盛时期,通过循环可持续发展规律,保证合作社稳定收入,促进合作社社员持续增收。 2、发展优质有机产品:优质有机产品能有效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,市场口碑好,销售前景好,销售价格高,收入利益可观,符合现有绿色健康饮食文化需求,合作社创办之初就以发展优质苹果为目标,从果园幼园做起,坚持使用农家肥,少量使用化肥,农药生物化病虫害防治,严禁使用国家明文禁止的农药等做起,并与社员签订果树种植协议书,保证果树有机种植持续长久,努力实现无公害、绿色产品、有机食品保证。 3、扩大合作社社员人数:在现有30名社员的基础上将庙头村所 有种植户发展为合作社社员,扩大合作社规模。 三、资金使用计划 1、扩大种植面积300亩,购买优质树苗3万元,购有机化肥及氮、磷、钾肥12万元。 2、 购买生物化农药10万元 3、 组织社员进行有机苹果种植培训及出外考察,共培训100场(次)1万元,组织出外考600人(次)2万元。 4 、购买开沟机一台,旋耕机一台,四轮喷药机一台,共计5万元。
灵台县黄土地苹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:李永恒 2014年2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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